本报合肥5月3日电 (记者孙振)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示范活动集中清理工作。通知要求,今后凡是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没有依据擅自开展的,或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劳民伤财的,或者借机收费、变相收费的,一律取消;凡是对象相同、内容相近、标准相似的,一律合并。
通知要求,重点清理面向企业开展、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面向县(市、区)开展、加重基层负担的创建示范活动。保留发挥积极作用的创建示范活动,实现创建示范活动大幅减少,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清理政策,不得曲解政策、擅自变通、标准不一,确保清理范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今后将严格执行两级审批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公开曝光。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0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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