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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南京首起追逐竞驶案宣判 2名飙车男子被判拘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可能不少南京人还记得,2017年底发生在南京长江二桥和城东干道上的飙车案,这也是南京警方办理的首起追逐竞驶案件。5月6日,现代

可能不少南京人还记得,2017年底发生在南京长江二桥和城东干道上的飙车案,这也是南京警方办理的首起追逐竞驶案件。5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警部门获悉,两司机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和3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12月21日晚,两段当天下午在南京高速和内环隧道内飙车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拍摄的车辆,先是于下午2点09分左右,在南京二桥高速上疯狂追逐一辆白色奔驰小车,其间两车在高速上不停穿插,甚至占用应急车道强行超车。第二段视频是在下午3点15分,拍摄车辆在内环东线与另一辆白色奔驰在隧道内不停地追逐,两车多次在隧道内实线变道,其中几次变道和急刹,差点引发交通事故。类似电影《速度与激情》中的画面出现在现实生活中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3月9日,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男,26岁,南京人)于2017年12月21日14时,驾驶一辆白色凯迪拉克ATS轿车在长江二桥高速公路通过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严重超速行驶,两次对驾驶奔驰A45的马某快速追赶并超越。当天15时,当李某驾驶这辆凯迪拉克轿车行驶到城东干道时,被薛某康(男,23岁,南京人)驾驶的白色奔驰A45超越。李某再次加大油门,多次在限速60公里/时的隧道内实线变道、曲折穿插对薛某康驾驶的车辆展开追逐,李某与薛某康驾驶的车辆时速一度接近140公里。

考虑到李某和薛某康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法院认定李某和薛某康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对李某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薛某康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而马某由于情节显著轻微,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发生在去年12月的道路追逐竞驶案件也是南京交警办理的首起因追逐竞驶构成的危险驾驶案件。2017年,南京交警共办理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1699起,同比上升32%,其中还首次办理了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大客车严重超员而构成的危险驾驶案件。

南京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行驶,请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守法驾驶。(宁交轩 王瑞)

(责编:唐璐璐、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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