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天,河南省环保厅公布我省4月份生态补偿情况,4月份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505万元,得补1307.2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30万元,得补1188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高的是安阳415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是南阳471.5万元。
空气质量补偿:安阳支偿565万元,南阳得补301.5万元
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4月份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565万元、鹤壁190万元、焦作130万元、郑州75万元、新乡65万元、济源55万元、三门峡37万元、商丘32.5万元、信阳26万元。有9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南阳301.5万元、漯河170.5万元、周口154.5万元、平顶山114.5万元、许昌98.5万元、开封83万元、洛阳58.5万元、驻马店24万元、濮阳4.5万元。
水环境质量补偿:济源支偿90万元,南阳得补170万元
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4月份,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8个省辖市中,共有2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济源90万元、商丘4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15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南阳170万元、安阳150万元、三门峡130万元、平顶山120万元、鹤壁90万元、焦作90万元、驻马店80万元、濮阳70万元、周口70万元、洛阳50万元、许昌50万元、郑州40万元、信阳30万元、漯河20万元、开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