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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禁设排污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8  来源: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禁设排污口

本报讯(记者王萌)日前,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省会将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方案》指出,省会将聚焦农村存在的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村容村貌等最突出问题,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贫困村改造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有效衔接,针对不同地区和类别的村庄,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方案》强调,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为内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到2018年底,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90%;2019年—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推广PPP垃圾处理模式,推行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力争2018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

《方案》提出,在南水北调输水工程、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环境敏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对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城镇周边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其他地区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

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庄,鼓励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城市、县城、乡(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地形条件复杂(如山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区位为非环境敏感的村庄,可采用分散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同时,省会还将加快推进村内街巷和通村道路建设,整治村内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进村庄绿化,完善照明设施。2018年,行政村主街道硬化率达到90%以上,自然村到主村有一条畅通安全的道路,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再上新台阶。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完成街道硬化、夜间亮化和村庄美化建设任务,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

以生态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绿化美化为主要目标,对道路两侧、沟渠堤坝、坑塘进行绿化,实现生态、景观、经济共赢。充分利用村庄清拆场地,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游园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搞好空闲隙地绿化。2018年,规划完成村庄绿化(含环村林)面积2.2万亩,实施村庄绿化80个村,建成6个以上绿化精品村,1个以上村庄绿化片区,2个以上村庄绿化示范片区。到2020年,全市规划完成绿化面积6.44万亩,完成240个高标准村庄绿化,打造精品村18个以上,绿化片区3个以上,示范片区6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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