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提出
推动形成秦唐沧3个渔港经济区
为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规划提出,规划建设辽东半岛、渤海湾、山东半岛、江苏、上海—浙江、东南沿海、广东、北部湾、海南岛、南海10大沿海渔港群。其中,在渤海湾支持建设中心渔港1座、一级渔港1座,渔船安全避风容量达到8650艘,有效避风率达到80.94%,推动形成秦皇岛、唐山、沧州3个渔港经济区。
渔港是集渔船停泊与避风、鱼货装卸、物资补给、冷藏加工、流通贸易、船网工具修造为一体的渔业综合生产基地,是渔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重要集散地,是现代渔业综合管理的核心。秦唐沧3个渔港经济区的规划如下。
秦皇岛渔港经济区。该区域内海水产品总产量35.26万吨,拥有海洋渔船3713艘,分布有大小渔港8座,其中一级渔港2座(昌黎新开口一级渔港、山海关一级渔港)、二级渔港2座、三级及以下渔港4座。规划期内以昌黎新开口一级渔港、山海关一级渔港为基础,推动形成以水产品交易、水产品加工及流通、渔业休闲、旅游观光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
唐山渔港经济区。该区域内海水产品产量36.73万吨,拥有海洋渔船4396艘,分布有大小渔港18座,其中中心渔港2座(滦南嘴东中心渔港、丰南黑沿子中心渔港)、一级渔港1座(乐亭一级渔港)、二级渔港4座、三级及以下渔港11座。规划期内以丰南黑沿子中心渔港、滦南嘴东中心渔港、乐亭一级渔港为基础,重点支持新建曹妃甸中心渔港,推动形成集水产品交易、水产品加工及流通、渔业休闲、旅游观光、远洋渔业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
沧州渔港经济区。该区域内海水产品产量11.67万吨,拥有海洋渔船1522艘,分布有大小渔港7座,其中中心渔港1座(黄骅南排河中心渔港)、一级渔港1座(渤海新区新村一级渔港)、二级渔港4座、三级及以下渔港1座。规划期内以黄骅南排河中心渔港、渤海新区新村一级渔港为基础,重点支持新建海兴大口河一级渔港,推动形成集冷链物流、精深加工、远洋渔业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
规划提出,渔港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海域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手续,严格执行渔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5项制度,积极创新渔港建设模式,鼓励渔港经济区可研和初设等前期工作一体式招标,推行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