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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微信”追逃 肇事者不再“隐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本报衡水电(记者刘涛)5月8日,衡水交警成功运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嚣张气

本报衡水电(记者刘涛)5月8日,衡水交警成功运用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力地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嚣张气焰,有效地维护了市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4月15日22时许,衡水交警二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车牌号为‘京NM××G6’黑色奥迪小型轿车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后逃逸,在逃逸途中又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后逃逸。”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留下的痕迹进行详细勘查,被撞车辆司机向民警提供了肇事车辆号牌,民警通过互联网平台联系到了车主李某,而李某的回复却给胜利在望的民警泼了一盆冷水。

车主李某电话中称,自己常年在北京生活,自己的车根本就没在衡水,更谈不上在衡水发生事故了。随后,提供了事故发生当天本人及名下车辆在北京的活动轨迹。民警通过认真研判,认定在衡水出现的“京NM××G6”的肇事逃逸车为套牌车,破案陷入迷谷。

办案民警迅速调整办案思路,通过调取“京NM××G6”事故当晚现场周边监控及在衡水地区的行驶轨迹发现:监控显示该车当晚在多个路口活动无法缩小排查范围,肇事司机影像也十分模糊。该车在衡水行驶轨迹被抓拍到的时间分别为2月15日、2月19日和4月15日,民警经过认真比对影像资料,初步确定在2月19日监控抓拍的司机照片应为肇事逃逸者。

5月7日,民警将线索征集信息发布到“衡水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上。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转发,短短1小时阅读量就近两万。迫于警方强大的舆论压力,肇事司机宋某驾驶已更换真牌的“冀TV××00”奥迪车,于5月8日下午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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