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政)本市昨天公布首批四家银行试点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的具体融资方案。首批试点的4家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华夏银行,已确定具体融资方案,将向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提供长期、足额贷款。
此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先后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并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中也明确提出,在2017年至2021年,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其中租赁住房50万套,主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在此基础上,为做好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的金融支持工作,加大对租赁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北京市住建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要求特点,积极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等首批4家银行确定了具体融资方案。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至30年并可灵活还款,同时还设置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需还本,且建设期内利息可用贷款偿还。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出租率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
对于贷款利率,则是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及项目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综合确定。记者也在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融资方案中看到,贷款利率为基准不高于商业银行利率。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是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及项目情况,执行当前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华夏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基准利率适当上浮;对于联营公司,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可根据项目和资金市场情况适当浮动。
据了解,建设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金额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80%。贷款额度方面,各银行均表示可优先安排足够额度,保障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意见、项目占地批复、环评批复等文件后即可申请贷款,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至40个工作日即可获批。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银行放款。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北京市将不断加大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力度,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