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成为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
5月8日,记者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研究提出了《中国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并开展试评价工作。经积极争取,我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试评价城市,其他试评价城市还有重庆、广州、南京等9个城市。
据了解,此次试评价工作,在沿用并完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改革开放成绩和“放管服”改革成效、采用世界经济论坛等国际评级机构相关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企业经营周期和办事流程、市场、要素、法治、高质量发展效果、企业获得感等角度,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可比性和可操作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企业投资环境、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指标3个维度,共有23项一级指标和106项二级指标。
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建委等20多个市级部门,组成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试评价样本框归集和部门调查表填报工作。试评价工作完成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把结果报国务院,并反馈各试评价城市。(记者 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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