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履行监督职责中的协作配合,5月10日,市纪委监委与北京市房山区纪委监委在我市召开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推进会,共同签订《房山区与保定市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工作机制的协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省时出席并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区域间协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地在信息通报、异地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将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在落实联席会议、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协作配合、联合开展警示教育、交流学习等5项机制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如何把监督职责扛起来、落实好,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以全面对接促协调发展,以深层次合作谋纪检监察工作实效,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政治保证。
据悉,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办案协作,严查隐形变种“四风”问题,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开展干部交流学习、专项工作交流研讨等活动,实现互学互鉴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