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5月12日电 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发布的消息:截至目前,黑龙江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整体进展比较顺利。下一步,各县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四查并举”工作方法,开展现场摸排,核定底册名录信息,形成普查清查基本单位名录,6月底前完成所有清查工作。
据了解,省普查办积极发挥统领作用,有序、有效地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加强对全省工作的推动和指导。组织参加了国家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班,培养了一批技术骨干和师资力量;举办了两期省内培训班,千余人参加了培训。下发国家名录库,指导各市(地)开展名录库核对工作。推荐齐齐哈尔市为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城市,也为黑龙江省树立了典型和示范。
各市(地)都已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各项前期工作。各市(地)都相继编制、印发了本地的普查实施方案,及时开展了清查工作;部分市(地)、县开展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全省县(市、区)级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并全部落实了办公场所,配备工作人员总数为2164人(其中专职人员757人)。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加强普查办的力量,省对各市(地)、各市(地)对所辖各县(市、区)要建立分级负责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责任落到人头,把工作落到实处。省普查办将对各市(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焦洋、吴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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