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监督全覆盖,本溪市创新举措,在县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设置县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派出纪工委深度融合,将原来由派出纪工委监督的乡镇(街道)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延伸了监督触角,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区派驻监督全覆盖。
派驻机构改革之前,县区层面基本没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乃至村(社区)的日常监督主要依赖县区纪委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或者专项整治,监督存在缺位、空位、失位问题。去年本溪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派驻机构改革的同时,启动县区派驻机构改革,在全市6个县区同步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31个,每个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12至16个县区直单位及2至3个乡镇(街道),全市56个乡镇(街道)及395个县区直单位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为确保派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本溪市创新运行机制,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全部纳入县区纪委监委整体工作统筹谋划部署,由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与县区纪委监委各业务部门进行业务连接、工作对接、职能承接。同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履职行为,要求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准确掌握被监督单位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并通过列席会议、定期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还通过信访举报线索移交和巡察反馈问题移交,以交任务的形式使每个纪检监察组都参与执纪审查工作。在处理复杂、疑难、重大问题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统一调度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力量,采取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解决基层因散兵作战、力量不足而导致的监督不力问题。
县区派驻监督全覆盖不到一年,监督执纪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各县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776件,立案3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9人,基层监督乏力、监管死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