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合肥市巢湖治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分组视察前,视察组听取了合肥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去年7月2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合肥市迅速启动整改。截至目前,《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涉及合肥市的5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1项(应于2017年底完成的40项全部完成),其余14项正抓紧推进。
形成高位推进合力
去年7月2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直面问题,迅速行动,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合肥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向36个责任单位下达整改任务书,围绕“人、事、因、制”开展整改。同时,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整改督导调度和销号制度,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整改复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整改。
另外,合肥市还强化顶层设计,实施《关于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工作方案》,开展迫在眉睫的20项重点工作,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在实施此项方案的基础上,还出台《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围绕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三大目标,系统谋划6个方面的19项主要任务,着力把巢湖综合治理打造成生态文明安徽样板、绿色发展全国示范。全面启动《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1+N”综合性规划体系,目前,规划初稿正在完善。
清理违法违规项目
为更好地保护巢湖,合肥市推动公布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区范围,将137个行政村(社区)列入一级保护区,66个行政村(社区)列入二级保护区。目前,省巢湖管理局按照网格化要求正开展一级保护区界桩埋设,计划埋设161个,目前已完成127个。同时,停止巢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审批和建设,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在建涉水项目暂停建设。
另外,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点名的重点项目整改。目前,中庙碧桂园、高速云水湾、巢湖碧桂园等小区和万达文化旅游城、恒大中心等项目已完成整改。对一级保护区内清出的185个违法项目全面纳入整改,并印发整改工作方案,今年年底前,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全部整改完毕。
修复湿地恢复生态
在岸上草原区域栽植2100棵杉树等乡土乔木和芦苇等湿地植物,今年3月已完工;实施巢湖沿岸水环境湿地水系连通工程,实现巢湖沿岸湿地之间、湿地与湖体之间的水系全沟通,计划今年5月完工……为做好巢湖流域湿地修复工作,合肥市从整治滨湖旅游开发项目入手,清除湖面临时游船码头、游船,拆除岸上草原滑草、跑马场、游船等旅游项目,关闭相关经营服务设施,恢复了原状及草坪植被。
此外,合肥市还印发《合肥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十五里河防浪林台、派河口、宋湾等湿地修复工程,完成修复面积43.1万平方米,清退湖面面积4.5万平方米,恢复岸线1.3公里。编制实施《环巢湖湿地公园群总体规划》,以十五里河、南淝河、兆河、杭埠河等入湖河流、河口及滩涂湿地保护为重点,规划建设环湖10块湿地,今年启动巢湖半岛等5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乡镇污水厂将全覆盖
为减轻入湖“负担”,合肥市全面提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在建2座、规模15万吨/日,即将开工3座、规模40万吨/日。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2座,正在实施5座,开展前期工作7座。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8亿元加快雨污管网建设,目前建有污水管网4127千米。
为减小面源污染影响,合肥市全面完成养殖“三区”划定,禁养区927家养殖场(小区)全部关停或搬迁,非禁养区1755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或委托加工利用,粪污综合利用率72.77%。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近七成乡镇、半数以上中心村建成污水处理厂(设施),到2020年将实现全覆盖。开展了环巢湖地区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开展巢湖烔炀、包河等5个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
(记者 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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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进一步” 全力打赢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攻坚战
合肥市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合肥市将综合运用工程、法律、行政、生态等手段,全力打赢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攻坚战。
进一步对表对标:对剩下的14项任务,尤其是2018年必须完成的9项任务,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查调度。对已经完成的41项任务,盯紧盯牢,巩固提升,以“不贰过”的态度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进一步盯紧核心地段:认真落实《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在一级保护区内开展小餐饮、涉水在建项目、沿湖湿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等“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对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
进一步突出综合施策:实施十五里河、派河、南淝河水体达标方案,“一湖一策”治理重污染河流,统筹控源截污、面源治理、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工程,力争2018年十五里河、派河达标,南淝河2020年达标。开展老城治污大会战,实施南淝河、十五里河等重点流域雨污混接调查,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整治。重点解决城市生活污染治理难点,全面提速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在建提标改造项目2018年6月底前完工,其他项目2019年上半年完工。
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出台《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修改完善现有各类涉巢规划。研究制定省级巢湖河长制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关于明确巢湖流域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流域各地和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责任追究,实行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