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苏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的通知。
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人民政府驻中城街道长江中路106号。海安市由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同日,省政府网站还公布了关于调整南京溧水区、泰州兴化市、宿迁泗洪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根据批复,同意撤销南京溧水区东屏镇、洪蓝镇、石湫镇,分别设立东屏街道、洪蓝街道和石湫街道。
同意调整兴化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垛田镇,设立垛田街道;撤销安丰镇、下圩镇、老圩乡,设立新的安丰镇;撤销沙沟镇、周奋乡,设立新的沙沟镇;撤销缸顾乡、李中镇、西郊镇,设立千垛镇;将原西郊镇的郑朱、西郊、侯管、金焦4个村委会划归临城街道管理。
同意调整泗洪县部分行政区划:撤销青阳镇,设立青阳街道、重岗街道、大楼街道。(严君臣 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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