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国企兼上市公司,一边是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多年却因一笔100万元的款项对簿公堂。庐山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症下药,不仅化解了纠纷,还促成了3000万元的生意,为两家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申请执行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科得公司的母公司都是江西玻璃钢行业的龙头企业,双方从2009年3月开始合作。截至2014年11月,前者已向后者供应玻纤产品69批次,货值1000余万元,科得公司支付900余万元后,尚有100万元未支付。
巨石九江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庐山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科得公司向其支付货款955395.42元和产生的利息。
判决生效后,科得公司拒不履行义务。巨石九江公司于2018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张鹏等人通过查询科得公司的工商登记、银行存款、房产土地后发现,科得公司名下几乎没有有价值的财产,而它的母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张鹏介绍,新材料公司一开始存有抵触情绪。他们认为,巨石九江公司是本土企业,自己是外地企业,判决结果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但他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两家公司一直保持合作。科得新材料公司每年都需要大量的玻纤原材料,而巨石九江公司恰恰是最近最便捷的原材料供应商。
“如果与巨石九江闹僵,新材料公司就要从外省购买原材料,成本肯定要增加,新材料公司其实还是想与巨石九江公司继续合作,但羞于说出口。”张鹏说。
了解详情后,执行法官打感情牌、经济牌,撮合双方“破镜重圆”。在法院的协调下,两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坐到一起协商。
商谈中,巨石九江公司负责人述说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无奈,新材料公司也表达了歉意并提出会尽快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4月27日,巨石九江公司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撤销执行申请,并与新材料公司签订了总值3000万元产品的订单协议。(记者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