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仅3天,中卫市政府即通过财政局向法院执行案款专用账户转账750余万元,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法律义务,全力支持法院开展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宁夏某公司与中卫市政府收回国有土地及行政补偿一案,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最终判决中卫市政府向该公司支付土地补偿款7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宁夏某公司于4月24日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该院执行局经审查依法受理该执行案件。4月28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卫市政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5月2日,五一假期过后一上班,中卫市政府立即将该案全部执行案款转入法院专用账户,加上五一假期实际用时仅3天。中卫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卫市政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为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和其他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实际行动支持人民法院开展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和“飓风行动”执行专项活动。
去年9月以来,中卫市多次召集由市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和政府有关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逐案梳理分析全市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现场协调案件执行工作,使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化解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明显效果。到今年5月10日,中卫市两级法院顺利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2件,到位执行标的8000余万元。(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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