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日,贵州省公安厅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曝光了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类犯罪的多种作案形式,提醒市民谨慎投资理财。同时,再次介绍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三种举报受理平台,包括:“贵州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省处非办电子邮箱(gzcf2016@163.com),以及举报电话0851-86893609。对于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将按照《贵州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施奖励,奖励标准最低1000元,最高20000元人民币。
据介绍,目前,非法集资、传销类犯罪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项目进行非法集资;
很多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回报,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打着“精准扶贫”“慈善互助”“国家工程”“民族大业”“资本运作”等旗号,收取加盟费承诺获取高额回报;
以保健品、收藏品、投资等为载体的骗局,先以免费体检、产品体验、健康讲座等形式吸引老年人拉近关系后,进行“洗脑”式推销,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其身心健康,进而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打着“微营销”“微商”等旗号,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社交平台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理财游戏类传销,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充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
据了解,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立非法集资案件370起,涉案金额2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14%、18.65%,非法集资案件及涉案金额实现“双降”。(王恬 罗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