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丽丽)日前,裕华区法院对一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对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希望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及违法规定进行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被执行人姓名:王志斌,男;住址,石家庄市长征街13号3-1-301号;身份证号码13010519710725××××;执行法院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18)冀0108执141号;立案执行金额98.66万元;执行法官及电话刘法官88706081。
被执行人姓名:陈晓东,男;住址,福建省福安市城北街道福新村24号;身份证号码35220219880705××××;执行法院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18)冀0108执1004号;立案执行金额63500元;执行法官及电话王法官88706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