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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将被严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对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重点执法行动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邢郑)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显示,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对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重点执法行动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邢郑)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18年5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执法行动,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农村市场、医药、教育等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以及涉网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一是重点查处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产权保护。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聚焦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大集”等地区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重点商品为日用品、百货用品、酒类商品等。查处擅自与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医药、教育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事业单位等涉及面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查处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等,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查处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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