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主持会议,副主任左军、吴玉才、彭友东和秘书长徐力群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日程安排,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告,听取了相关委员会对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说明。会议同意以上议题提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立法任务落实。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履职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本领。(记者 尚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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