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动力成本逐年升高,企业快速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为帮助企业提升竞争优势,增强发展后劲,《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措施》(以下简称《降成本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方面,推出4项政策举措,即第二十二至第二十五项,延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缴费比率政策,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率,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和调整滨海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降成本政策措施》中,第二十二项是延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缴费比率政策。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支出,天津2016年出台政策,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率政策,为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企业的好评。为持续释放政策效果,降低企业社保支出,我市决定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延长至2019年5月31日,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延长至2019年7月31日。这项政策措施的牵头单位是市人力社保局。
第二十三项是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率。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负担,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降低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将原按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10%。这项政策措施的牵头单位是市人力社保局。
第二十四项是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政策。为降低企业公积金支出负担,我市2016年出台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延续政策效果,天津自2018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这项政策措施的牵头单位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项是调整滨海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增强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自主权,支持企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合理选择调整公积金缴纳比例。我市自2017年11月 8日起,在滨海新区试行企业自主选择公积金缴纳比例政策。对新设立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间自主选择;在滨海新区已经设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滨海新区政府同意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间自主选择。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明确公积金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市最近也将出台文件,将这一惠企政策推广到全市。这项政策措施的牵头单位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此外,《降成本政策措施》还在第十四项中提出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降低企业负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开始,将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从不超过我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降至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2倍。这项政策措施的牵头单位是市国税局。(记者 陈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