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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网约车安全管理应走出“黑名单情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4  来源: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汪代华网络平台有责任形成安全合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如果无法给乘客提供安全保障,只讲究自身业务规模扩张的“表面功夫”

汪代华

网络平台有责任形成安全合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如果无法给乘客提供安全保障,只讲究自身业务规模扩张的“表面功夫”,平台最终也会被用户所抛弃。

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针对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人车不符”等问题,呼吁采取措施杜绝“马甲车”,保证乘客预约的车辆和司机与实际情况一致。同时,中消协建议,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5月23日《北京青年报》)

时下网约车乱象已成为一大公共安全隐患,公众高度关注,有关部门也在采取有效对策。中消协建议对有骚扰、暴力行为的司机要纳入黑名单,采取零容忍,这个建议是对的。但是纳入黑名单,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黑名单”不是保证网约车安全的灵丹妙药。

如今的公共安全管理,好像有种“黑名单情结”。不管什么事都与黑名单挂钩,诸如“失信黑名单”“违章黑名单”“老赖黑名单”……各行各业,都信奉黑名单,好像“一黑就灵”,然而实践证明,有的黑名单其实作用有限。甚至,有些“黑名单情结”还反照了公共管理的惰性。

网约车平台管理粗放,漏洞很大,无需三证审核就可注册,资格审查不严,管理失范,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等等现象。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的方式管理网约专车。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平台也有责任形成安全合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如果无法给乘客提供安全保障,只讲究自身业务规模扩张的“表面功夫”,平台最终也会被用户所抛弃。

“黑名单”不是保障网约车安全的灵丹妙药。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网约车消费者的首项权利——安全乘车的权利。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则应依法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车辆安全和司机准入门槛方面强化审核,特别应当对司机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情况采取标准一致的审核要求,严格核查,严把人员准入关。还须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车辆和司机服务的全程跟踪监管,并完善乘客对司机的评价和投诉机制。同时,还应实行责任追究的连带追究机制,倒逼网约车平台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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