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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河北省采取20条措施为民间投资增活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5  来源: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本报记者 呼延世聪24日,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全面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报记者 呼延世聪

24日,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全面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当前,我省民间投资规模持续壮大、活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支撑投资增长的“稳定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但同时我省民间投资增长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障碍,民间投资活力不强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改观,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20条意见,着力破解民间投资瓶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制度改革:

加快整合,再压减50%的工业产品行政许可证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家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加快整合管理目的相同或相似的不同部门的许可事项,再压减50%的工业产品行政许可证。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进一步减少证照种类,精简证照办理环节和内容。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取消的许可类证坚决取消,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固定资产投资核准目录清单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清单、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

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与企业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服务事项平台网上办理,建成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府服务平台。

破解瓶颈:

探索将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纳入贷款抵押范围

据了解,我省部分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一些垄断行业市场需要进一步开放,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尤为突出。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要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将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纳入贷款抵押范围。

强化土地要素供给。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引导农民、农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参与土地整治。完善占优补优政策,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建设占用耕地质量的,市域内可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的耕地质量予以补足,提高对民营企业土地供给能力。

深入推进“多规合一”,依法科学编制各类规划,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实现开发边界、生态保护和基本农田红线、建设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协调一致,给予市场主体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导。

降低成本:

取消不合理中介服务,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中介服务,取消不合理中介服务,降低收费标准。

降低用能用地物流融资成本。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除房地产用地外,符合国家要求的各类产业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各类开发区(园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积极引导无特殊工艺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通过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孵化器房的方式进行生产研发。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严禁各种不规范收费和不合理的贷款附加条件。

支持鼓励:

资助众创空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支持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高为民营企业投资新兴产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采取无偿资助和奖励性后补助方式,资助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发展,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省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进行绩效评价,择优给予奖励支持;对成效明显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省财政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引导民间资本培育发展新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市、县为农业企业提供保证信用保险补贴,对市、县上年度财政实际补偿金额的30%给予奖补。

同时,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关系,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实施意见》指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扶持和发展民营经济,切实履行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发挥工商联和协会商会在企业与政府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设立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围绕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政策取向,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解疑释惑,帮助民营企业准确理解政策意图。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民营企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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