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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环保督查如何紧盯水源地?3人检查3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环保督查如何紧盯水源地273个组专项督查两周时间 主要目的是督政“你们平常在这里喷漆吗?”“那不造成大气污染了么?”5月23日

环保督查如何紧盯水源地

273个组专项督查两周时间 主要目的是督政

“你们平常在这里喷漆吗?”

“那不造成大气污染了么?”

5月23日,是岳宏宇带队到广西南宁督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的第三天,

他是河北廊坊市环境监测站主任,从河北南下广西南宁。

经过两天的核查资料后,他和7位组员一起奔赴现场,到了南宁市三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发现一家木材加工厂。

谁来查

1个水源地3人检查3天

督查人员连夜到北京培训

5月17日晚9点,岳宏宇接到廊坊市环保局办公室电话,就连夜打车赶赴北京,参加次日早上8点半举行的培训。

和他一起参加培训的,是来自各地的272名环保工作人员,“273组的组长都接受培训。18日下午4点左右,我接到通知,到广西南宁进行督查”。

接着,岳宏宇订了从北京直飞南宁的机票,同时通知组员奔赴广西,“组员4人来自邯郸,3人来自邢台。他们坐了12小时的高铁,在19日晚上9点左右到了南宁站”。

今年3月9日,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印发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到与水利部联合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定期开展督查督办”。

岳宏宇参加的这次督查,是今年的第一轮督查。

来自河北的成员超300人

在启动专项督查的同一天,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此次专项督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20日开始,持续到6月2日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273个组,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县级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其他省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并对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

在人员组成方面,按照“跨区域、不互查、抽调比例基本相同”的原则,抽调人员并编组。根据1个水源地3人检查3天测算,此次督查从各地环境监察队伍抽调1426人,组成273个组。每组设组长1名,由各省级环保部门从派出人员中推荐设区市环境执法机构副支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担任。

被编到广西南宁市的督查组,年龄最大的是45岁的岳宏宇,年龄最小的是27岁的李超群。

北京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本次督查来自河北的成员超过300多人,他们被派往湖北、湖南、浙江、江苏、上海、甘肃、广东、海南等地。

来自邯郸市环保局临漳县分局的张建超已是第三次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督查行动,“2017年6月和9月,我分别参加了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此外,还参加过河北省和邯郸市组织的环保督查行动”。

如何查

督查组先签廉洁承诺书

此次专项督查目的是督政

生态环境部设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督查工作,汇总形成督查工作简报,对外发布信息。

5月20日,在各个督查组进驻后的第一天,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暨环境执法大练兵总结会召开,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措辞严厉:“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没有认识到执法工作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反而将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立面上,认为严格执法就是限制企业发展、给当地找麻烦,执法人员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市县级政府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等。方案下发两个月有余,各地排查出来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展如何?

“我们此行目的主要是督政,就是督促政府去协调相关部门把工作解决。很多事情不是环保一家就能解决的。”岳宏宇告诉北青报记者,“我们不是来地方政府找麻烦,而是推动地方政府去改正。”

“一开始接到通知时,其实没太多的思想准备,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坦白讲心里也有准备,想着这次行动可能不会太顺利,因为督查的是地方政府,(担心)地方政府是否会配合。”岳宏宇说,“部里三令五申强调我们要严格执法,去敦促地方政府改善环境水系,防止地方政府弄虚作假。”

就在岳宏宇参加培训的同一天,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

不需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陪同

“不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不歪曲、夸大、捏造环境问题及影响。不向被督查对象提无关要求,不利用工作之便承揽和介绍项目等。”5月19日,待所有督查组成员抵达南宁市后,组长岳宏宇便连夜召集大家签署了一份《生态环境部督查工作廉洁守纪律承诺书》。

该承诺书共有七条内容,其中提到“不接受礼金、纪念品、烟酒茶、土特产、有价证券等钱物,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浏览”“不参加老乡、同学、战友等组织的各种活动”“不泄露督查工作秘密,不跑风漏气”等。

“督查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陪同。”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除了签署《廉洁守纪律承诺书》,工作结束后还要填报廉政自查表,“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

“各督查组负责从群众举报内容中发掘环境违法问题线索。与此次督查内容相关的,会同当地环保部门即时调查处理;与此次督查内容不直接相关的,转请当地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岳宏宇表示。

咋处理

或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地方部署的时间慢被通报

入驻南宁市后,岳宏宇在20日上午召开的督查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这次督查行动的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对于在督查过程中交办的问题,一定要立行立改或立即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当时坐在督查组对面的,是南宁市副市长朱会东。

“我们黑龙江哈尔滨组进驻哈尔滨后,召开座谈会市政府没有领导参加,政府还未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只是环保局单打独斗,我们拟约谈市政府,妥否?”在这次督查行动的组长群中,有组长抛出疑问,得到的回复是“不妥,本次督查无约谈权限”。

5月19日晚上7时许,督查组进驻南宁的同一天,南宁市政府官网公布了该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南宁日报》21日也报道了上述消息。不过,与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相比,南宁市政府的信息公开,晚了两个月。

《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中对地方各级政府的要求是,“从2018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督查组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在5月向各市政府下发了《广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于5月11日才下发自治区专项行动方案到南宁市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下发行动方案相隔两个月。

不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伟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接到生态环境部下发的工作方案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3月22日就及时进行了部署。3月底自治区政府就上报了广西的问题清单,并分别于4月6日、8日在《广西日报》、广西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经过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环保厅于4月10日将广西方案的送审稿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合法性审查后于5月9日印发广西的方案,这有一个过程。”

生态环境部在此前的总结通报中还提到了湖南——目前,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公开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但没有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湖南省永州市个别县区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整改拖到国家规定的期限

出现时间问题的,不仅仅是信息公开。

广西排查出来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共680个,其中包括南宁市5个水源地的23个问题,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三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问题位列其中。

在南宁市对外公布的排查情况统计表中,上述水源地存在“生活面源污染”——乐贤村老村坡,居住人口约500人,位于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分散处理,灌溉消纳,“已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但督查组现场核查后却发现,该地区现场并没有任何整治迹象,也没见到任何的宣传材料。督查组认为,整治进度为0%。

针对上述问题,当地还提供给督查组一份整治工作方案,提到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对于生活污水能够统一收集的尽可能进行统一收集进行处理,对于生活污水分散排污无法统一收集的建设简易的化粪池”。这份方案明确,“2019年4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不过,督查组却认为,这个时间晚于生态环境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要求的截止时间。

原环保部、水利部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长江经济带11省(市)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其他地区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下发的通知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各区市全面完成本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在督查组审核各个市区整改方案的过程中发现,有地方的整改方案,只是统一标注了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最终截止日期,此外并没有任何的时间节点。

水源地旁发现木材加工厂

除核查各地问题清单是否存在漏报、整改方案是否按进度安排落实外,“对照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检查是否存在新问题”也是现场核查的重要工作。

5月23日上午,在进驻南宁4天后,督查组一行便前往现场核查,去的第一个水源地,就是“三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南宁市公布的排查情况统计表显示,该水源地的问题共5个,包括“存在1家工业企业”等。

抵达目的地不久,督查组便发现了新问题,附近还有一个木材加工厂。当督查组敲门进入工厂后,工人依旧没有停工。

“请问是什么时间建厂的?”“2001、2002年的样子。”

在了解到工厂并没有相关手续后,督查组便向当地政府下发了《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交办单》,交办的问题是“新发现木材加工厂”,处理建议为“关闭或搬迁”,签收人是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谢久兵,他是“受南宁市政府委托签收”。

生态环境部要求,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督查组要填写上述交办单,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政府组织追根溯源、调查处理、处理处置等意见。

水库旁竟存在养殖场和渗坑

督查组现场核查仅仅2天,便向地方政府下发了7张交办单。其中,在5月24日给地方政府的3个交办单中,均建议对相关问题“严肃查处问责”。

当天上午,督查组一行到南宁市兴宁区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核查情况,没想到又有“意外”发现。

督查组成员发现了一家鱼、虾养殖场,循着机器“隆隆作响”的声音到了现场,并没发现老板和员工。

“这个养殖场是否有环评?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发现?到底是怎么监管的?”督查组成员的问题一个接一个。

该养殖场位于二级保护区。督查组在上报给生态环境部的问题清单中写道,该养殖场“现场未提供相关手续。养殖场周边垃圾随意堆放,养殖用水有跑冒滴漏现象。紧邻养殖场存在一处约70平方米的渗坑”。

督查组建议,地方政府调查处理,严肃查处问责。

还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

“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一些以江河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存在着一些环境问题,取水口附近原有的码头、排污口甚至是工厂企业等随着划定保护区后都变成环境违法问题,这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伟对问题毫不避讳。

“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关执法行动,查处了多起环境案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优良。”

不过,在水源地的整治过程中,广西也还是遇到了一些困境。谢伟介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个就是整治标准不明确,涉及到具体问题时,部分法律法规不明确,整治标准无法确定。此外,资金投入有限,广西作为欠发达地区,资金筹措、投入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市重视程度不足,还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思想”。

“我们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一是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畴,二是纳入广西的环保督查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区内交叉执法检查、通过信息公开、压力传导、帮助指导等倒逼各市按期完成任务。”谢伟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中,特别提到了“督查问责”:“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地方,将采取通报批评、 公开约谈等措施推进工作;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本组文并摄/本报记者 孟亚旭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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