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作为、工作流于形式、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蒙阴县旧寨乡莲汪崖社区党总支原书记、莲汪崖村原负责人张玉任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莲汪崖村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31304元、挪用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专项资金33000元分别用于村集体支出,对此,张玉任负有主要责任。2014年至2015年,张玉任利用担任莲汪崖村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之便,累计挪用协会资金35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2018年2月,蒙阴县纪委给予张玉任开除党籍处分。
莒南县文疃镇永兴社区党总支委员、社区主任、上大兰沟村党支部书记张传存违规操作扶贫招投标项目问题。2016年6月,上大兰沟村扶贫项目在招投标时,张传存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更改招投标的报名条件,使不符合条件的莒南县光阳园林苗木专业合作社中标。之后,该专业合作社将项目转包给张传存。2018年3月,莒南县纪委给予张传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邑县郑城镇祥和村原“两委”委员兼谢家沟自然村原负责人张学忠违规收取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费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学忠为完成本村新农合参合费任务,违规向应免除参合费的贫困户收取参合费6200元。另外,张学忠还私自保管本村2个低保户存折,将低保金匀给本村其他村民。2018年4月,平邑县纪委给予张学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郯城县李庄镇小塘村党支部书记魏本福社会保障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6月,郯城县民政局集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核查工作。魏本福作为小塘村党支部书记,明知其岳父陈某某不应再享受低保待遇,故意隐瞒与其关系,致使陈某某一直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10月,该问题被市委巡察发现后才取消陈某某低保待遇。2018年1月,郯城县纪委给予魏本福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低保款。
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四风”典型问题
阳信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刚等人慢作为问题。2017年12月19日17时,阳信县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劳店镇陈楼工贸园区存在污染问题,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蒋炳臣与冯国刚商议后,未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阳信县监察局给予冯国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蒋炳臣行政记大过处分。
邹平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军,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卢玮在党建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下半年,为应付上级检查,经刘军、卢玮同意,邹平县农业局办公室伪造了党支部换届材料。在巡察期间,县农业局不如实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情况。2018年4月,邹平县纪委给予刘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卢玮党内警告处分。
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北镇工商所工作人员监管巡查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北镇工商所工作人员王红果、郑爱民、高军在负责辖区市场巡查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对城区某市场某牛羊肉店所销售牛肉的检疫证明、进销货台账等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该店长期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3月,滨城区纪委给予王红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郑爱民、高军党内警告处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马振和套取燃油费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10月,马振和利用管理单位加油卡的便利,采用办理副卡、虚列金额等方式,套取燃油费用于个人车辆加油,同时对单位加油卡主卡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18年4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给予马振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规定降低其工资待遇。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崔玲玲在管理中失职失责,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工作人员孝海、郗红泉、林建民未核实充值金额多次在加油充值登记表中签字,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分别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沾化区下河乡新民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忠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12月,在下河乡人大代表选举投票时,新民村出现选民违规代替投票且候选人担任监票人等情况,导致选举无效,王建忠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外,王建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沾化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照市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主任梁志刚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梁志刚在担任东港区贸易办屠宰办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收受日照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鑫食品公司)负责人张守玉财物,为方鑫食品公司生猪屠宰经营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公司人员配合或直接参与执法,并放任方鑫食品公司人员暴力执法,欺行霸市、排挤打压其他生猪经营业户,为其霸占垄断生猪屠宰市场提供保护,侵害了广大群众利益,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5月9日,东港区纪委监委给予梁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奎山街道夹仓四村党支部委员尹衍军违法盗砂,原村党支部书记张守松为盗砂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尹衍军在2011年底担任开发区奎山街道夹仓四村党支部委员之后,多次组织参与违法盗砂活动。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以虾池清淤为名,伙同夹仓四村村民董庆军盗挖董庆军承包的虾池河砂,合计非法获利60余万元。2018年3月9日开发区纪工委对尹衍军立案审查,同日开发区检察院对尹衍军批准逮捕。4月8日,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尹衍军开除党籍处分。调查中发现,开发区奎山街道夹仓四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守松,多年来不仅未及时制止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该村党支部委员尹衍军违法盗砂卖砂行为,而且在国土部门执法期间还为尹衍军做伪证,并以村委名义开具假证明。张守松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发生在本村领域内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疏于监管、徇私舞弊,充当涉恶人员“保护伞”,造成国有矿产资源流失。4月12日,经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由东港区纪委监委对张守松立案审查调查。调查中发现张守松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侵吞赔偿款等其他问题, 5月5日,由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张守松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