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柳州市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将持续一整年
柳州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将持续整年,对电动车闯红灯、占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伪造车牌等严管重罚
5月28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柳州市各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纠正了60多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暂扣了20余辆电动自行车。
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新风路口,柳南交警大队交警正在此开展整治行动。据交警介绍,在整治行动中,主要针对电动车车手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运载超长超宽货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3时30分许,一辆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驶过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下。“我是想挡一下太阳光,我知道加装遮阳伞是不对的。”车主陈女士解释说。在民警的教育劝导下,陈女士把车推到电动车驾驶人教育劝导点,当场拆除了非法加装的遮阳设施。
不久,一辆运载人字梯的电动车驶入新风路口,执勤交警告知驾驶人杜某,其所运载的梯子已经超高,需要他卸下梯子配合执法。但是杜某绝不配合,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住杜某,并暂扣其车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处理。
近4时,男子韦某驾驶一辆电动车,搭载着两名朋友,出现在新风路口。交警立即上前,拦下了韦某。韦某说,他和朋友从航惠路开电动车过来,准备到鱼峰山附近找朋友。为省去一笔打车费用,就冒险超载上路。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规定,非机动车载人超员,依法对韦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
4时许,在荣军路与银桐路交叉路口,鱼峰交警大队民警严罚不守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其中以电动车逆向通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主。当天的整治行动中,执勤民警纠正了60多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暂扣了20余辆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全面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交警部门会重点查处未取得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未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电动车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套用他人号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阳玮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