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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金华市武义县男子“雇凶杀妻” 因被雇者举报被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30  来源:搜狐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男子“雇凶杀妻” 因被雇者举报被抓据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公安局今日上午通报,警方接到线索,制止了一起“雇人行凶”案

原标题:男子“雇凶杀妻” 因被雇者举报被抓

据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公安局今日上午通报,警方接到线索,制止了一起“雇人行凶”案的发生。提供线索的就是其中一名被雇佣者,最后,雇凶者和另一名被雇者被警方抓获。

据通报称,5月,武义县公安局新宅派出所收到台州警方方面的线索称:有一台州“雇人行凶”未遂案嫌疑人张某潜逃至新宅辖区。民警随即展开详细的调查排摸,通过研判以及与台州警方进一步沟通了解到:这起“雇凶杀妻”案,目标是“林某某”,而雇佣者则是“林某某”老公王某。因为被雇佣者之一的李某临时改变主意,向警方举报了该起案件,让警方提前掌握线索,在关键时刻出手,抓获雇佣者王某,阻止了惨案的发生。

此外,另一名被雇佣的嫌疑人张某逃到妻子老家,新宅派出所民警及台州警方通过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定点蹲守一晚上后,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至此,警方阻止了“雇凶杀妻”案的发生,也挽救了三个家庭。

警方通报中提醒称,雇人行凶行为中,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都是主犯,其社会危害性相同。根据我国《刑法》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预谋行凶的多处死刑。(北青报记者 李涛 实习生 戴幼卿)

责任编辑:白冰 UN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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