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5月29日至5月31日上午在广州召开,会期两天半。29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64名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的决定》《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肇庆市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和《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听取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的决定》的说明、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的说明、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肇庆市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的说明、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黄业斌、罗娟、王衍诗、王学成,秘书长王波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余艳红,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