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86%的审批服务实现不见面办理5月2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了解到,根据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实际情况,自治区经信委再次调整“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比率达到86%,提前完成了自治区确立的“2018年6月底前,80%的事项可不见面办理”的目标任务。
据介绍,去年8月以来,自治区经信委按照自治区“三级四同”要求,统筹建立了经信系统区、市、县三级通用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理大厅集中公开办理。目前,区本级不见面办理事项占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86%;地市级不见面政务事项占比达85%,县区级不见面事项占比达92%。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自治区经信委针对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实际情况,再次深入排查梳理,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的22项调整为25项,“不见面”比率达到86%。(记者 阎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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