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2020年食药安全保障能力达全国先进水平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我省将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部署,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0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增强,食品医药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农业源头污染治理实现新突破。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得到有效治理,农产品产地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突出问题整治取得新进展。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稳定在80%以上。
社会协同共治形成新格局。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和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监管能力跃上新台阶。大数据等手段广泛应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高,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
产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推动产业向集群化发展、产品向高端化迈进,食品医药工业增加值增幅高于规模以上工业。
强化全程监管,提升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水平
健全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统筹数量、质量、营养三大安全目标,统筹产业与安全协调发展,建立完善符合新体制要求的现代化监管制度体系。
深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强食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引导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开展食品集中生产区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到2020年,完成16个以上集中生产区的整治提升工作,集中交易市场整治提升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食品快检室。
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倡导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网络明厨亮灶”,8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
深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整治提升。县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和街区。到2020年,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各市和各县(市)主城区分别达到90%以上和70%以上。
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落实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药品生产工艺,处方、质量标准等信息数据库。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生产现场合规性检查,每年选取10个以上重点品种开展风险分析。鼓励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药品流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落实医疗器械研发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和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落实相关支持奖励政策,督促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
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围绕食品药品集中生产经营区、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针对非法添加、制假售假、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稽查,破除“潜规则”。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和技术支撑水平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力争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普遍具备与当地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食品快检车配备实现县(市、区)全覆盖。食品风险监测覆盖市、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提升智慧监管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督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追测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到2020年基本实现乳制品、酒类、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重要产品全程可追溯。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健全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跨区城、跨部门的应急管理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
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快技术审评、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及相关制度。
落实各方责任,提升社会共治和企业诚信水平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每年主导解决1-2项影响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综合协调、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统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力量配置,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对职工的集中培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管理,落实“黑名单”管理、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的监督作用。健全基层协管员队伍,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群防群控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引导。推动各地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逐步形成“一市一科普基地、一县一科普公园、一镇一科普站、一村一科普栏”,把食品药品科学知识送进校园、送进企业、送进社区、送进农村。完善新闻发布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
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整体保障和区域协作水平
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到2020年,力争全省6个以上的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唐山市率先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22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覆盖全部农业县(市、区)。
组织开展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活动。会同京津开展“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完善区域食品和农产品产销衔接、源头管控协作、联合检查、信息及资源共享、检验监测协作、应急处置和案件协查等工作制度。推动滦南(北京)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发展。2020年河北省环京津地区基本达到“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目标。
做好冬奥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北京冬奥组委的要求,研究制定冬奥会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标准和实施方案、食品安全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与北京市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对重点供应品种的全程监控,确保到2020年全面达到北京冬奥会食品安全保障要求。
为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行动计划》对各方面工作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在此基础上,近期省政府食安办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把《行动计划》主要量化指标分年度分解到各市,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按季度明确进度安排、保障措施以及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切实做到落实措施具体明确,有进度、有责任,可落地、可督查,有力有序推进《行动计划》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杜会杰、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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