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深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涨至1917元/月,较之前涨了213元/月,涨幅10%。5月29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深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091万余人,失业保险自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98.98万人次,共发放15.90亿元。目前5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共29171人,未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差额将于6月份一步到位发放。
失业保险金上涨213元/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5月1日起,深圳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1704元/月(2130元×80%=1704元/月/人)提高到1917元/月(2130元×90%=1917元/月/人),提高213元/月。
由于深圳5月份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已按原规定完成发放,为保障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深圳市人社局将通过修改系统数据尽快实现对5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补发10%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差额(2130元×10%=213元/人),涉及人数29171人。未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差额将于6月份一步到位发放。三种方式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记者了解到,深圳从2013年正式实施《深圳市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将非深户员工正式纳入失业保险范畴。为了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市人社局开辟多种渠道申领,真正实现“同城通办”,全市失业人员可选择就近就便的窗口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受参保辖区的限制。
一、依托全市各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
二、委托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服务;
三、推出自助终端服务,目前全市已投放618台自助终端机,分布在各级社保机构服务大厅、各区(街道)政务大厅、社区、大工业区、银行大厅等场所,非深户籍的失业员工均可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截至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由原来10个社保窗口增加到340个经办窗口,增加33倍(35个社保窗口、106个“一站式”窗口、199个邮储银行窗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除了失业保险金,参保失业员工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待遇。(记者 庄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