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于6月底召开,《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正案(草案)》将首次提请审议。5月31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会议议程。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高振怀、乔家华,党组成员张文,秘书长石岗参加会议。
修法推动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于1994年颁布实施,期间分别于1997年和2010年作过小幅修改。随着形势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比如合作股股份固化、集体股股权虚置、公司内部治理不完善等,严重制约了股份合作公司的改革发展,迫切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发展驶入“快车道”。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两项专项工作报告——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基层人大履职平台有章可循
5月31日的主任会议还通过了两个基层人大履职平台的规范文件:《深圳市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深圳市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样板站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工作标准》)。
去年底,我市74个街道人大工委已全部挂牌成立。《暂行办法》为这个刚刚起步的代表履职平台规定了一系列刚性条款,比如,街道人大工委须制定议事规则,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街道人大工委会议;每年组织街道辖区人大代表听取和讨论街道办综合性工作报告,不定期听取街道办及派驻街道机构关于民生实事的专项报告,检查街道办年度和专项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设立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是深圳人大工作的一项创举,并推广到全国。目前我市已有216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其中样板站67个。《工作标准》从领导机构、人员管理、硬件标准等方面对样板站作了统一规范。要求每名进站的代表都应建立履职档案,并作为代表履职考评的依据;除休息日外,联络站应全天开放;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代表议事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立法点联系点活动等。(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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