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推动执法质量水平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6月1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事关整个公安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对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公安,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意义重大。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内,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全面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推动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实施意见》对深化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在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执法工作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在加强科技深度应用方面,全面实现网上办案,提高执法办案科学化、程序化、信息化水平。在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方面,就强化执法保障、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实施意见》还从支持保障、推进落实、沟通衔接等方面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以及各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为公安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提供必要保障。(记者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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