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面排查自然 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
近日,云南省环保厅、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全面排查全省2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所有州县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9部门将共同组织、协调开展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形成国家督查、省级检查和督导、州(市)和县(市、区)自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着力开展好州县自查、省级督导检查和配合国家巡查督办3个方面工作。
严格实施省级督导检查,在深入开展省级部门检查的同时,联合开展督导督查。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省级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7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省级7部门对各州(市)、县(市、区)进行督导。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对负有责任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州(市)、县(市、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约谈;梳理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调查处理。积极配合国家巡查督办,对国家通报、约谈、督办的重点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整改;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及时查处、严肃追责。(记者 胡晓蓉 通讯员 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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