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24个县级水源地128件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已制定
6月4日,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联合省水利厅对我省6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内容在省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目前,大连、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朝阳、铁岭、葫芦岛等地市,已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对辖区内18个地级水源地排查出的103件各类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单台账和整治方案制定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整治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个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7个环境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其他环境问题均在积极整改中。同时,全省24个县级水源地128件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制定工作也全部完成。
相关地市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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