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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90后”利用兼职学生信息骗贷数百万 一审获刑11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7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利用兼职学生信息骗贷数百万 法院判决:11年徒刑近日,合肥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一男子获刑11年,该团伙利
原标题:利用兼职学生信息骗贷数百万 法院判决:11年徒刑

近日,合肥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一男子获刑11年,该团伙利用兼职为幌子,实际骗取200多名学生帮其在多家平台贷款300多万,最终导致200多万无法偿还。此案提醒学子们找兼职时一定要多留心眼,面对校园贷时要万分谨慎,切勿陷入类似陷阱。

诈骗过程

1、发布招聘学生兼职信息。

2、谎称与相关平台有业务合作,要求应聘学生注册网贷平台APP账号。

3、带学生到银行办理银行卡,并交给他保管,谎称仅为刷单注册,办理手机分期及贷款分期。

4、冒充学生骗取平台信任,取得授信额度,骗取资金。

谎称兼职招聘 实则办分期贷款

王某某1994年出生,安徽亳州人。从2012年开始,王某某一直在合肥市从事校园卡出售业务。

2015年上半年,王某某发现多家APP平台专门针对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办理贷款分期及手机分期付款业务,他便伙同李某某、才某某等人,先后在合肥经开区两处地方以及天鹅湖附近一写字楼某室,通过大学生兼职QQ群、58同城、赶集网及大学生互相介绍等方式发布招聘学生兼职的信息,吸引在校大学生应聘。

学生应聘兼职后并无实际工作,王某某谎称与相关平台有业务合作,为了刷单完成业务量,要求应聘学生注册网贷平台APP账号,并发展部分学生为“代理”,授意继续发布类似兼职信息。

王某某蒙蔽学生,要求学生填写个人信息,拍摄照片及视频。王某某安排李某某等带学生至银行办理银行卡,并交给他保管,谎称仅为刷单注册。王某某在平台办理了手机分期及贷款分期,事后要求学生将手机及资金交给其支配,每单给予学生几十元到几百元的好处费,并谎称按期还款,一切风险由其承担。

另外,王某某等人还自备多个手机卡,冒充学生本人骗取平台信任,取得授信额度,骗取资金。

贷款平台催款 200多名学生被骗

王某某将获取的学生分期手机低价出售,所获资金与贷款分期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前期学生欠款、支付学生好处费及个人消费等。后来王某某不能按时归还平台欠款,多位学生因此被相关网络贷款平台催收欠款,王某某以其不予还款为由要求部分学生办理新贷款来偿还之前尚欠的贷款。最终,学生们无法联系到王某某。

检方指控,截至案发,涉及阡陌分期平台、优分期平台、趣分期平台等18家网络贷款平台,有200多名学生被骗贷款总金额达3828835.8元,已归还数额为1582141.58元,尚欠2246694.22元。王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公诉,其辩护人辩称,王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学生与平台签订的合同与购买手机合同均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对自己办理的每笔业务是知情的,另外,王某某在案发前一直代学生偿还借款本息,只是因为王某某于2016年11月,在外地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才中止还款。

法院判决犯诈骗罪一审获刑11年

一审认为,王某某以兼职、给予好处费为诱饵,诱骗在校大中专学生注册网贷平台APP账号并办理了手机分期及贷款分期,谎称按期还款,一切风险由其承担,伙同他人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2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另外,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完颜秀洁 张剑)

(责编:鲁先红、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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