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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陕西继续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省继续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6月3日,我省通报了部分市、县(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
原标题:我省继续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6月3日,我省通报了部分市、县(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今日,我省继续通报商洛市、安康市、定边县、西咸新区、蓝田县等的整改情况。
1. 榆林市定边县政府违规出台相关政策,边缘残次油井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环境污染突出。定边县委、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废止〈定边县油气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废止〈定边县人民政府2014年第43次专题会议纪要〉的决定》,停止了边缘残次油井所产原油的测产、调运及税费收取工作。榆林市对定边县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并责成定边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2. 西咸新区每天约有4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渗坑或河流,在西安市西北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沣东北污水处理厂。西咸新区已建污水处理厂6座,在建污水处理厂4座,建成9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建设污水管网106公里,累计建成污水管网579公里,覆盖率达96.4%。辖区内5条河流250个排污口已全部截流封堵,配套修建截污管网29.9公里,日减直排污水约4.3万吨,对西北郊水源地涉及的4组、8口水源井重新选址迁建。同时,各级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对违法建设沣东北污水处理厂负有责任的4名正处级干部给予了政务处分。
3. 蓝田县东山麻岩矿、大岔沟花岗岩矿和鄠邑区栗峪石料矿位于秦岭限制开发区,两县(区)国土资源局仍违规发放采矿许可证。西安市蓝田县、鄠邑区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注销了3家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并进行了公示。蓝田县采取覆土、种植树木等方式已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鄠邑区编制了《鄠邑区栗峪建筑石料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设计》,目前生态恢复工程已完成平缓坡地恢复。同时,各级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给予10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处级7人,科级以下3人。
4.陕西省生态环保考核不够严格,没有发挥考核约束作用,环保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省委、省政府出台《各市(区)和省直部门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省考核办制定了《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环保指标评价标准》《陕西省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环保工作成效指标评价办法》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具体办法。2017年我省共对10个市(区)6项环保指标进行红灯预警,10项指标进行黄灯预警。
5.商洛市福元矿业等3家企业将尾矿、矿渣堆放于农田、河堤或山坡,无“三防”措施问题。商洛市对企业存在的废渣堆放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商洛市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排查。3家企业对违规堆放的尾渣进行了清理。
6.安康市宁陕县东阳石材厂废水渗坑排放。安康市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该企业实施废水治理。目前,该厂已完成生产废水沉淀和回用系统改造,采用脱水处理方式,对废水进行循环利用。废渣堆入建设的弃渣场,该厂还对干化池、沉淀池四周进行了硬化、绿化。同时,安康市在全市举一反三开展了秦岭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矿山问题清理清查和全市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据了解,我省还将继续通报各地、各单位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编:谷妍、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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