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商贸领域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正式印发,明确从支持限上商贸企业扩规提速等十一个方面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给予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
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措施》指出,支持限上商贸企业扩规提速。对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中的批发、零售企业,年销售额10亿~30亿元(含30亿)且增速超过15%的,奖励20万元;年销售额30亿~50亿元(含50亿)且增速超过10%的,奖励40万元;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5%的,奖励60万元。对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中的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5亿元(含5亿)且增速超过15%的,奖励10万元;年营业收入5亿~10亿元(含10亿)且增速超过10%的,奖励20万元;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5%的,奖励30万元。
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对我市评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我市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于评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做好商贸企业字典库建设,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不断扩大我市限上企业数量和限上零售总额规模。对年内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字典库的批零住餐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达标大型百货企业
给予最高50万元房租补助
我市将支持重点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对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保持增长、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百货企业,按照房屋租赁费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对年营业额超2亿元且保持增长、营业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企业,按照房屋租赁费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房租补助。
鼓励发展夜间经济。推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减轻企业用电负担,鼓励商圈、特色街区、旅游景区、文化休闲广场内的商场、超市、餐馆、专业店等商贸企业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开展购物、美食、娱乐、休闲等夜间经营活动,繁荣夜间经济。
鼓励商贸企业有序开展促消费活动,由各区县、开发区城管部门按照定范围、定地点、定时段的要求,遵循户外活动不扰民的原则,为列入名单的重点商贸企业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提供支持。
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对在西安市内新建的集批发、零售、配送、餐饮、文化、娱乐、医药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符合《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优先给予支持。
品牌连锁企业每新建成
一个大型连锁店奖励7万元
我市将加强农村消费市场建设,引导和支持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公司加快建设农村地区经营网点,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于一体的多功能镇村商贸中心。对于新建和升级扩建的经营网点、镇村商贸中心,按照《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给予奖励。
支持商贸企业开拓国内消费市场。鼓励限上商贸企业参加和举办各类展销会活动,对参加省外知名展会的,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参加省、市内(包含市级)知名展会的,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用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鼓励新型商业消费业态发展。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扶持推进无人超市、无人售货便利店、无人值守售卖店等新型商业模式或业态在我市布点,促进便民消费服务数字化、网络化发展。对直营及特许加盟门店,每增加一个便利店,奖励1万~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超市,奖励3万~5万元,一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品牌连锁企业新建大型连锁店,每建成一个连锁店奖励7万元。 记者 康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