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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试点“三项制度” 辽宁省国税局提升执法水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省国税局试点“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您好,我们来自盘锦辽东湾新区国税局,今天对您的企业进行例行实地核查,为保护

原标题:省国税局试点“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您好,我们来自盘锦辽东湾新区国税局,今天对您的企业进行例行实地核查,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本次核查将进行全程录像。”6月5日,在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的财务部,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这次核查的全过程。

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实现了可回溯管理,让税收执法更加公开透明。从去年开始,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在省内部分地区试点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通过试点实现了公正文明执法,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在执法公示方面,目前纳税人可通过“辽宁国税”“信用辽宁”等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滚动屏等媒介和载体,多渠道了解执法公示内容,可查询的公示内容包括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等。去年省国税局执法公示6000余条次,公布了92项纳税人最常用的涉税管理服务清单。

为完善全过程记录制度,省国税局配备了282台执法记录仪。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围。本溪市溪湖区国税局推行“视频约谈+税源巡查记录”的模式,有效破解个体定额核定事项中的难点。去年7月推出以来,该局通过视频约谈形式核定了200余户重点个体户的税收定额。

在落实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试点地区的国税机关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切实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各试点单位还充分发挥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提高了税务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责编:孝媛、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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