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阳市每年为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6月8日,贵阳市印发《贵阳市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且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方可享受《办法》规定的所有优待服务。
《办法》规定,在基础保障方面,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按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落的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贵阳市户籍老年人亡故,凭亡故者的户籍或户籍注销证明免除基本丧葬费;非贵阳市户籍老年人亡故,其家属凭亡故者的贵阳市辖区有效居住证和死亡证明免除基本丧葬费。
在健康方面,要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9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1次上门健康巡诊,10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半年开展1次上门健康巡诊;对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除药费、输血费、材料费以外的其他治疗费用可减免50%,每人每年累计减免医疗费用不超过1万元。
在基础设施方面,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优待证免费优先进入政府投资的旅游景区、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有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城乡低保老年人、农村“五保”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进入实体老年大学(学校)学习减免学费。(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