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其中要求各地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工作方案,今年底前全省要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同时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风险筛查与核实,确定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名单。
此外,各地级以上市要确定并公布2018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其中珠三角地区每个市至少公布5家,其他市每个至少公布2家。
工作方案还要求,今年要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工作的监督指导。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应包括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上述行业企业用地。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并督促其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提交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名录应包括污染地块名称、地址、面积、主要污染物、进展情况、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等信息。(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