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集中力量,优先开展农村贫困人口中罹患13种大病患者集中救治工作,6月底前对尚未启动救治的患者全部展开救治,同时继续做好农村贫困人口50种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新发现的大病患者,及时建立台账,启动救治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大病救治长效机制。
据介绍,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13种大病具体为: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肺癌、尘肺病。救治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当地县级医院,县级定点医院无救治能力的向市级、省级定点医院转诊。各地组织健康专干摸排符合救治条件患者的相关信息,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病情评估,因人因病施策,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治方案。符合“送人就医”条件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送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指派专人负责救治,制定具体诊疗方案并执行临床路径,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严格控制诊疗费用。
同时,各地组建省市、县、乡、村四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已接受过救治、尚未接受救治或无法送人就医的13种大病患者,制定有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包,由县级医疗机构医生负责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帮扶措施,提高患者救治水平和生活质量。农村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时,由省级财政予以弥补。农村贫困人口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看病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省卫计委将通过向县级定点医院派驻治疗专家组、开展远程医疗等手段,迅速提高县级定点医院救治能力,满足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