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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企业在境内首次上市 奖10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企业在境内首次上市 奖1000万元日前,为进一步提升南昌高新区综合竞争力,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原标题:企业在境内首次上市 奖1000万元

日前,为进一步提升南昌高新区综合竞争力,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出台文件,将对区内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实现挂牌、上市予以鼓励。

在启动培育和改制阶段,高新区内拟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原则上在注册成立后6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文件报送管委会的,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奖励。

拟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聘请中介机构启动股改后,凭与中介机构签订的股改协议先期给予10万元的奖励。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原则上在注册成立后6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文件报送管委会的,给予该企业20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获得江西省证监局辅导备案验收报告的拟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拟上市企业首发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凭受理文件,给予该企业100万元的奖励。

在实现挂牌上市阶段,对境内首次上市的区内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一次性按募集资金总额的2‰奖励其高管人员,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境外上市企业凭境外相关证券交易所批复文件,给予该企业100万元的奖励。

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时,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其挂牌费用补助额度凭发票进行全额补助,补助额最低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

最后,对于新三板挂牌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实现融资的,或者上市公司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并获得批复、待募集资金到位的,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记者陈璋)

(责编:毛思远、邱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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