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实行“四同步”确保边督边改工作取得实效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云南省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实行同步交办查办、同步调查处置、同步督导检查和同步信息公开“四同步”,确保边督边改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6月10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云南省移交转办六批共311件举报问题材料。对每一批举报问题材料,云南省建立“每天一梳理、每天一交办”工作机制,由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天梳理后迅速移交相关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办理,同时由省纪委监委直接交办16个州(市)纪委监委办理。各州(市)建立快查快处办理工作机制,对每一项交办材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逐项明确办理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据各地上报情况统计,督察组交办的前5批共255个案件中,昭通、玉溪、丽江、文山、大理、西双版纳等6州(市)已完成28个案件的核实查处工作。
为做好同步调查处置,云南省建立边督边改与责任追究统一受理、联合调查、分级处置、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对每一批举报问题材料,当地纪委监委与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并依法依纪依规分别进行查处。对一些重点关注和典型案件,省纪委监委将工作关口前移,并于6月9日与省环保厅组成工作组赴普洱市、红河州等现场一线开展联合调查处置,确保快办快处。
为配合做好督察组对云南省11个州(市)开展下沉督察工作,云南省组成两个工作组,于6月11日分别赴督察组未下沉的保山、普洱、怒江、迪庆、临沧等5个州(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督察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等方式,同步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三个方面问题: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234个投诉举报件中各地上报已查处整改到位,但“回头看”期间再次被举报的;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各地上报已查处整改到位,但“回头看”期间再次被举报的;以及“回头看”期间交办的案件。
为确保信息及时、同步公开,目前,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均开辟专栏,刊播《云南省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每天详细公布全省及16个州(市)转办来电、来信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案件统计情况,并按工作进度同步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的查处、整改、问责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