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甘肃 » 正文

全球报道:甘肃省调整完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问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甘肃省调整完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问答1.贷款到期后,可以续贷吗?答:可以,续贷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续贷期内省财
原标题:甘肃省调整完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问答

1.贷款到期后,可以续贷吗?

答:可以,续贷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续贷期内省财政贴息吗?

答:续贷期内省财政继续给予全额贴息,按年结息,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省财政贴息资金在每年11月20日前拨付到县级财政。

3.一次全额还款有困难,可以申请分期还款吗?

答:对有还款意愿、信用良好、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但一次全额归还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已脱贫户,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具体办法由县级政府与承贷银行协商确定。

4.暂时还不具备还款能力,但由于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可以申请续贷吗?

答:对暂时不具备还款能力,但信用良好、有继续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已脱贫户,由县乡政府组织农户重新登记确认,承贷银行办理续贷,且要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期还款方式,减轻一次性全额还款的压力。

5.农村经济组织使用的贷款到期后,如仍有贷款需求,如何办理?

答:农村经济组织集中使用的贷款到期后,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严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的要求,由农村经济组织与农户结清分红资金,解除带动协议,一律收回本金,仍有贷款需求的,可由企业提供抵押担保,转为商业性贷款,省财政不再贴息。被带动农户有自主使用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比照农户自主使用贷款办法,办理贷款或续贷手续,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农村经济组织有贷款需求的,可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

本报记者文洁 刘秀芝 整理

(责编:邵兰、杜昱欣)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