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耕地保护不力 暂停土地征收审批
《黑龙江省地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近日出台。根据《办法》,今后黑龙江省对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市(地)要求其明确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市(地)相关县(市、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依据《办法》,各市(地)政府(行署)要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的动态监测,向考核部门提交监测调查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考核部门将采用抽样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等方法和手段,对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进行核查。
对成效突出的市(地),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时予以倾斜。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市(地)须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市(地)相关县(市、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霍亮 阴祖峰)
(责编:赵怡、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