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指出,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意见》指出,落实好现有相关用地政策,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园区建设用地项目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适度降低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要求。
强化快递物流网络建设
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全省及区域物流节点城市,兰州、陇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农特产品重点网销地区及主要旅游景区,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
完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
优化农村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快递物流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快递配送瓶颈问题。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配送体系和生鲜特点的冷链物流体系。
推动园区融合发展
加大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引导酒泉、陇南、兰州新区3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及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需求转型升级,提供具备集中仓储、高效分拣、快速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的仓配一体化服务,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
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