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通报4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西宁市湟源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原局长王刚违规长期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2年2月,王刚指使下属单位农业科技示范场,以湟源春雨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将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12万元,用于购买了价值32万元的越野车一辆,并落户于该合作社。之后,王刚长期借用该车供个人使用至2017年5月。王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王刚受到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
海东市互助县林业局违规向下属企业筹资、违规发放差旅费等问题。2015年4月,互助县林业局违规从下属企业宏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苗木经营收入中筹集560万元,用来弥补所属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等执法单位技术综合楼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缺口。2015年3月,县林业局安排宏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从经营收入中支付该局用于招待和拜年的酒水款共计10.6万元。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县林业局违规用造林项目资金给职工报销差旅费、燃油费等共计34.02万元。2017年9月、11月,时任县林业局局长张发文先后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时任县林业局局长刘树德先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师成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林业局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进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工程师李宝林(原宏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原会计徐有芳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海北州门源县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原书记、主任祁建峰设立“小金库”问题。2014年至2016年,县农技推广中心在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时,随意安排本单位职工完成授课任务后,违规平分授课费共计19.21万元。2016年3月和2017年5月,祁建峰授意财务人员违规将38.66万元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资金预存在县城餐饮酒店,用于培训费、单位欠款等支出。2017年11月,祁建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时任原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守斌,县农牧和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员苏玉梅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违规资金已收缴财政。
果洛州班玛县接待中心违规购买高档烟酒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班玛县政府办公室下属的县接待中心在公务接待中购买和消费高档白酒、香烟共计6.15万元。2018年4月,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秉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公室主任袁启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班玛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汉江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青武被通报批评。
端午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长期性、艰巨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重要节日节点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起点,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从细处着手,向实处着力,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问题,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一抓到底,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
中共青海省纪委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