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献血会影响身体健康吗?
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副院长何宏涛: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人,献血200—400毫升,不超过正常人体血液总量的十分之一,不会对身体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绝大部分献血者献血后没有任何献血不良反应,极个别献血者可出现头晕等不适感觉,属于一过性的血管迷走神经性反应,多见于初次献血者,心情紧张、群体效应是常见的诱因。这种不适经过适当处理和短暂休息后均可缓解。
问:为什么献血是无偿的,可是临床用血却要收取费用?
省血液中心主任戚海:《献血法》确定了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明文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病人临床用血交纳的费用,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而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血液本身是无价的。临床用血收费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对于无偿献血者,各地有相应的免交上述四项成本费用的优待政策。
河北省在具体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三倍免交上述规定的费用;献血公民献血量达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公民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也就是说,献血者本人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都能享受免费用血。
问:我省在解决“献血容易报销难”问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血液中心主任戚海:我省根据国家卫计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自2012年起利用全省采供血联网系统,实现了省内异地血费报销,献血相关人在用血地血站即可报销血费。
2015年,我省启动实现了血费出院即报工作,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就诊医院用血后即可享受与居民医保、新农合一样的血费现场结算报销。目前,全省11个地市267家用血医院已经并入联网直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