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 西安通报5起典型案例
人民网西安6月15日电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委对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营造严明换届纪律的良好氛围,近日,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分别是:
1、沣东新城斗门街道花园村党支部书记张振堂等通过宴请拉票问题。2018年4月12日,斗门街道花园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花园村开发集团公司(系村集体资产,董事长为村党支部书记张振堂)宴请花园村全体党员,组织党员体检、参观、发放西装,给六十岁以上老党员每人发放200元现金。党支部委员房锦平的爱人在换届选举期间给村民送烟,村委会初步候选人薛文亚,二组村民、村委会委员初步候选人薛磊分别宴请村民。
2018年4月,斗门街道党工委免去张振堂花园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去张振选、房锦平花园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取消张振选、薛文亚村委会主任初步候选人资格,取消薛磊村委会委员初步候选人参选资格。斗门街道纪工委对张振堂、张振选、房锦平、薛磊4名党员诫勉谈话,对薛文亚通报批评;对包村科长陈斌、包村干部王振华诫勉谈话。沣东新城纪委给予包抓花园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斗门街道副调研员徐少华党内警告处分。沣东新城党委、纪委、组织部对临时主持工作的斗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宋林坛,党工委副书记温玉峰,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李北野及其他班子成员集体约谈。
2、阎良区武屯镇御宝村村民王和平破坏选举秩序问题。2018年3月,御宝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王和平因对候选村干部表现不满,在发放《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环节,撕毁自己以及从邻座手中抢夺的推荐表,致使第一轮投票失效。在第二轮推选中,王和平仍然我行我素,用脚踏坏用来计票的黑板,扰乱选举秩序,被武屯镇派出所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阎良区武屯镇党委给予王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鄠邑区五竹镇野口村党支部原书记袁光移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8年4月2日,野口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因支部委员在分工上有分歧,经镇党委换届指导组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将支委会及分工上报五竹镇党委批准。4月10日,镇党委批复同意。袁光移因未能连任支部书记对换届结果产生不满情绪,并对镇党委批复产生质疑,未经过正常反映程序而直接在网络上发布实名联名举报信,在鄠邑区干部群众之中和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2018年4月,五竹镇党委给予袁光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蓝田县华胥镇惠家斜村二组村民周二龙通过宴请拉票贿选问题。2018年3月,惠家斜村委会换届开始,周二龙为谋求当选村主任,安排本村村民周某某等6人为自己拉票。周二龙多次请以上人员在华胥街道吃饭,同时还购买芙蓉王香烟30余条让周某某等6人分别送给各组部分选民,并授意在推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时为其投票,后周二龙被确定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之一。
2018年4月,蓝田县纪委给予华胥镇党委委员、组织员方旭伟党内警告处分,包村干部王建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镇党委书记贺新锋诫勉谈话,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涛提醒谈话。华胥镇党委给予周二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给予党支部书记惠永红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委会原主任惠轶波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取消其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
5、周至县王家河镇双庙子村一组村民李元鸿破坏选举秩序问题。2018年4月13日,双庙子村党支部组织换届选举,李元鸿以应到会人数是19人而不是15人为由,要求4名候选人当场发表演讲,并当场解决其所提及的村级道路建设和扶贫大病救助等问题,期间再三中止会议,不听劝解,蓄意殴打包村干部,对村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造成恶劣影响。王家河镇党委给予李元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西安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