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川公安推出20项便民利企措施 与你息息相关
6月14日,银川市公安局召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便民惠企措施”新闻发布会,推出20项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措施,包括11项便民措施,9项惠企措施。
便民措施主要涉及行政审批、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身份证申领、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消防服务等7大类11项。惠企措施主要涉及大型活动审批、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治安管理、网络安全预警、知识产权保护、治安业务审批、网吧安全管理、民爆企业安全管理等7大类9项。
据银川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银川公安将认真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勇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急先锋和排头兵,为首府银川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银川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二十条措施”
第一条 在全市公安行政审批工作中建立“容缺”工作机制,对主要条件已具备、暂缺次要申报材料且不影响审查的,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受理。
第二条 缩减治安类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其中: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过去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开锁业备案由过去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时限由过去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初审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第三条 补办区内身份证但缺少其他有效证件的,户籍民警可通过人口信息等系统,核实申办人身份无误后给予办理;开通居民身份证资料寄递业务,申办人申领身份证时可选择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将身份证送达指定地点,无须等到规定时限后再前往派出所领取;在城镇派出所实行临时身份证节假日应急预约办理服务。
第四条 扩大赴台自由行受益群众覆盖面,为在银居住的宁夏其他地市户籍群众提供办理往来台湾个人旅游签注的“跨市就近”办证服务。
第五条 建立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审验五项简单业务专人专岗办理模式,实现简单业务快办快走,减少群众等候时间。
第六条 在各检测站和车管所监管中心开通预约车检绿色通道,群众只需通过拨打检测站预约电话、关注检测站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预约检测APP进行提前预约,即可享受在自选地点、自选时间内通过预约通道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有效缩短检验时间。
第七条 开通大车(黄牌车)号牌寄递业务,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将号牌在两个工作日内邮寄到群众家中(银川市辖区群众),缩短群众领取号牌时间。
第八条 开通交通违法处罚快捷支付业务,群众通过手机扫描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含有处罚决定书编号等信息),即可快速、便捷支付罚款,无须再到银行或POS机上办理。
第九条 将5000人以上大型活动审批流程由原来的“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联式”审批,即由行政许可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和警种对申办事项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充分征求和听取各方对所申办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建议,并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第十条 建立经侦部门执法办案公开接待日制度,每两月开展一次公开接待案件当事人活动,接访内容包括对违法办案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问题解答,法律问题咨询和与案件有关的问题答复;遇重大案件、疑难警情随时安排接访。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作用,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快速接警、受理、止付(锁卡)、冻结、发还等机制,对涉案资金流切实做到快接警、快止付(锁卡)、快冻结。
第十二条 对公路客运驾驶员、旅游客运驾驶员、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在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未记分的驾驶员发放“绿色通行证”,持有“绿色通行证”的驾驶员可优先办理各类交管业务。
第十三条 将网吧安全许可证业务下放至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三个公安分局审批,并进驻辖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银川市网络安全信息通报中心职能作用,及时向全市重点网站通报国内外网络安全事件、网络病毒、网络漏洞等安全隐患,发布处置方法,实时监测预警并协助开展网络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全市网络安全。
第十五条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明确专管人员,完善办理流程,公布监督方式,满足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节假日期间办证需求。
第十六条 在“两园三区”设立警务室(站),强化园区巡逻防范和安全保卫,并为园区企业、科研机构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预约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 在“两园三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室(联络站),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接受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全力服务“两园三区”建设。
第十八条 依托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应用平台,全面整合我市企业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将我市名优科创企业、重点保护名录企业纳入平台“名企推广”模块;通过“我要报案”模块为企业群众提供PC端、手机APP、微信等多渠道报案咨询途径,企业、群众可通过报案号实时查询案件办理动态。
第十九条 依托市民大厅网页增设消防咨询业务网络专栏,并在市民大厅消防窗口增设咨询室,安排专人对咨询业务及时解答,对于复杂疑难问题承诺48小时内答复;在市民大厅消防窗口增设消防审批档案调阅受理窗口,满足社会单位或个人查阅、复制消防执法档案需求,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文书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内网查询的现场答复。
第二十条 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证照期满前60日,通过短信或电话向对爆破作业单位进行换发提示;为爆破作业人员提供预约上门考核服务和办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服务。(记者 胡俊)